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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DE两款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评报告

白癜风早期症状 http://nb.ifeng.com/a/20190611/7453135_0.shtml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技术审评报告

(境内)

产品中文名称:脑血栓取出装置

产品管理类别:第三类

申请人名称:江苏尼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

江苏尼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十八湾路号湖景科技园17号楼

三、生产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十八湾路号湖景科技园17号楼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支架型取栓网、推送金属丝和不透射线标记(近端显影圈、远端显影点)组成,预装于保护套内。支架型取栓网和推送金属丝均由镍钛合金制成。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图1脑血栓取出装置示意图

(二)产品适用范围

该产品适用于不能使用静脉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IVt-PA)或IVt-PA治疗失败的患者,预期用于在症状发作8小时内移除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颅内大血管中的血栓,从而恢复血流。

(三)型号/规格

表1型号规格表

(四)工作原理

在医学影像设备的监护下,通过推送金属丝的推送,将取栓网在微导管内输送至靶病变部位,从微导管内释放取栓网并自扩张式展开,取栓网穿过血栓贴住血管壁并绞住血栓,将取栓网连同血栓收入导管内,带出人体,达到重建脑血流的目的。

二、临床前研究摘要

(一)产品性能研究

1.产品技术要求研究

技术要求研究项目如表2所示:

表2技术要求研究摘要

2.产品性能评价

产品性能评价包括取栓网与远端显影点的连接强度、模拟使用、3D血管模型中的输送性能、疲劳性能、取栓效率、保护套性能、微粒污染、二氯乙醇残留量等研究,结果表明产品符合设计输入要求。

(二)生物相容性

该产品与人体接触方式为短期外部接入,接触部位为循环血液,接触时间为24小时内,申请人依据GB/T系列标准进行了生物相容性评价,申请人提供了细胞毒性、迟发型超敏反应、皮内刺激、急性全身毒性、溶血试验、部分凝血激活酶时间试验、体内血栓形成报告,产品生物相容性风险可接受。

(三)灭菌

该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无菌状态提供。申请人提供了灭菌过程确认报告,证明无菌保证水平为10-6。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10μg/g,2-氯乙醇残留水平不超过3mg/件。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该产品货架有效期两年。申请人提供了货架有效期验证报告,验证实验为实时老化验证,包括产品稳定性、包装完整性验证。

(五)动物研究

该实验目的为评价脑血栓取出装置在猪模型中对血管的损伤程度。分别对急性期和长期安全性进行了观察,评估了产品抓取软硬血栓的能力、可操作性、灵活性、可靠性和可视性、配合器械兼容性、血管壁损伤情况、血管痉挛、有无新的血栓形成、是否造成新的栓塞、大体尸检、TIMI血流、组织病理学检查等。

结合临床试验及动物实验结果,综合评价表明产品达到预期设计要求。

三、临床评价摘要

该产品以临床试验方式进行临床评价。临床试验目的为评价申报产品用于不能使用静脉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IVt-PA)或IVt-PA治疗失败的患者时,症状发作8小时内移除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颅内血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否非劣效于同类产品。该临床试验为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的优效性设计,对照组采用血流重建装置[国食药监械(进)字第号]。

该临床试验在7家临床机构开展,实际入组例(试验组67例/对照组69例)患者。主要研究终点为术后血管成功再通率,次要指标包括术后90天后的mRS(mRS≤2)良好率、24小时内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股动脉穿刺到血管再通的时间或血管没有打通病人的手术结束时间、24小时内症状性颅内出血率、90天内死亡率。

全分析集(FAS)包含患者例,其中试验组67例,对照组69例;符合方案集(PPS)包含患者例,其中试验组66例,对照组69例;安全集(SS)包含患者例,其中试验组67例,对照组69例。主要/次要有效性指标结果如表3所示。结果表明,试验组和对照组术后血管成功再通率结果无显著差异,95%可信区间估计表明非劣性研究假设成立。

表3临床试验主要/次要评价指标结果

安全性指标分析如表4所示,24小时内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24小时内症状性和非症状性颅内出血率、90天内死亡率无统计学差异。

表4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指标结果(SS)

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如表5所示,试验组与对照组间无统计学差异,与器械相关性分析结果为试验组与对照组间无统计学差异。

表5不良事件总体情况

该产品在临床应用中通过移除患者大血管病变的血栓实现血管再通,但可能有潜在的并发症,如空气栓塞、血管痉挛、感染、血肿和穿刺处出血、血管穿孔或切开、血栓、脑神经病症,包括中风和死亡、局部缺血、血管闭塞、颅内出血、远端栓塞、假性动脉瘤形成、术后出血、对抗凝药或显影剂过敏反应、取拴装置变形,断裂或不正常工作所造成的不良事件、动静脉混流等。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资料,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品为患者带来的受益大于风险。

四、风险分析及说明书提示

参照《YY/T-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对该产品进行风险分析。对目前已知及可预测风险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品上市带来的获益/受益大于风险。为保证用械安全,需在说明书中提示以下信息:

(一)明确的产品适用范围

(二)警示及注意事项

1.本产品仅供受过介入性神经放射学和颅内神经血管血栓治疗训练的医生使用。

2.使用之前,须仔细检查产品和无菌包装,确认产品和包装皆未在运输途中损坏。部件若有扭结或损坏,不可使用。

3.本产品若已超过产品标签上打印的有效截止日期,不可使用。

4.本产品必须与兼容的微导管配合使用。如果在输送过程中反复遇到阻力,应检查微导管是否有扭结或极度弯曲。请确认微导管的截面仍维持圆形,没有压扁。

5.需要按照医疗标准使用抗血小板和抗凝药。

6.脑血栓取出装置以无菌包装方式提供,仅供单次使用。

7.在取栓网完全回收之前,不可在病人血管内调整取栓网的位置。取栓网必须先回收到微导管内,然后才可在所需位置重新释放或从患者体内取出。

8.在同一血管内回收脑血栓取出装置不得超过3次,且不同血管内严禁使用同一装置进行2次及以上的取栓操作。

9.不要扭曲转动脑血栓取出装置。

10.每一个脑血栓取出装置必须配用一个新的微导管。

11.为避免装置的脱落,不要使用尺寸过大的装置。遇到特别大的阻力时不要试图回拖装置来回收。而是将装置重新收入微导管,然后在负压状态下将整个系统回收。如果将装置重新收入微导管时遇到特别大的阻力,放弃回收,在负压状态下将整个系统回收。

12.病人在血栓的近端有血管狭窄的不要使用脑血栓取出装置。

(三)禁忌症

1.禁用抗凝血药、抗血小板治疗或血栓溶解药的患者。

2.已知对镍钛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3.病人的造影显示颈动脉有分叉。

4.病人在血栓的近端有血管狭窄,阻碍取栓装置的安全回收。

综合评价意见

该申报产品属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审批项目,编号00107。申请人的注册申报资料符合现行要求。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年第4号)等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与配套规章,经系统评价后,建议准予注册。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技术审评报告

(境内)

产品中文名称:中空纤维膜血液透析滤过器

产品管理类别:第三类

申请人名称:成都欧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

成都欧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住所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航港大道号

三、生产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航港大道号1、3、6号楼,2号楼1、3、4层

产品审评摘要

一、产品概述

(一)产品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聚醚砜中空纤维膜、壳体、端盖、密封圈和封口胶组成,其中中空纤维膜采用聚醚砜纺制而成作为血液透析滤过的半透膜,利用聚氨酯将中空纤维膜固定在外壳内。与血液透析滤过设备、透析管路和透析液、置换液配套使用。

图1透析滤过器示意图

(二)产品适用范围

该本产品适用于抢救和/或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慢性肾衰竭的患者的血液透析滤过治疗。

(三)型号/规格

OCI-HF、OCI-HF、OCI-HF、OCI-HF

(四)工作原理

血液透析滤过器的中空纤维膜为半透膜,血液与透析液分别流经膜的两侧,利用透析膜两侧的静水压和渗透压梯度差而进行跨膜转运,使血液中的中大分子毒素、水分和小分子毒素,从高浓度的血液一侧通过半透膜向低浓度的透析液一侧转移,从而达到净化血液的效果。

二、临床前研究摘要

(一)产品性能研究

1.产品技术要求研究

技术要求研究项目如表1所示:

表1技术要求研究摘要

2.产品性能评价

产品经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表明产品符合设计输入要求。

(二)生物相容性

根据产品工作原理、预期用途及GB/T.1-中5.3规定,本产品属于与循环血液短期接触(一般治疗时间为4小时);虽然本品与患者血液短期接触,但患者需要长期通过透析治疗维持生命,因此对于短时间、多次接触的器械考虑潜在的累积作用,因此本产品按照GB/T.1-中5.3的规定长期接触(B)类,即采用较严的试验来评价本产品。

具体试验项目按照GB/T.1-中附录A中表A.1中循环血液中B来选择对产品的生物评价试验:急性全身毒性、细胞毒性、致敏、皮内刺激、与血液相互作用、亚慢性全身毒性、遗传毒性和植入。产品生物相容性风险可接受。

(三)灭菌

该产品采用辐照灭菌,无菌状态提供。申请人提供了灭菌过程确认报告,证明无菌保证水平为10-6。

(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该产品有效期三年。申请人分别进行了加速老化试验和实时老化试验,对产品稳定性、包装完整性进行验证。

(五)可沥滤物研究

根据该产品所使用原材料中封口胶成分聚氨酯胶中对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纺丝过程中N,N-二甲基乙酰胺(DMAC)的可能残留,生产企业进行了可沥滤物安全性研究。在确定允许限值后对可能残留的物质进行检测,残留量满足要求。

三、临床评价摘要

(一)该产品以临床试验方式进行临床评价。临床试验为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的非劣效性设计,对照器械选用已上市的同类器械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临床试验目的为评价申报产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慢性肾衰竭患者血液透析滤过治疗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二)临床试验机构为:医院(组长单位)、广西医院、医院。

(三)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为β2微球蛋白(β2-MG)下降率、尿素氮和肌酐清除率。次要有效性指标为整体尿素氮清除率、整体肌酐清除率、尿素下降率(URR)、血磷下降率、超滤率、超敏C反应蛋白(CRP)、血气(透析开始和15min)和产品的顺应性。

(四)安全性评价指标为有不良事件发生率,包括透析中低血压、肌肉痉挛、恶心和呕吐、头痛、胸痛和背痛、皮肤瘙痒、失衡综合症、首次使用综合症、过敏反应、溶血、发热、透析器破膜、体外循环凝血及其他。

(五)其他观察指标:生命体征、血常规、生化指标、血气、残血量测定。

(六)研究假设:非劣效性设计,在控制了中心效应和不均衡因素(跨膜压)以后,按单侧0.水准,主要有效性指标(β2-MG下降率、尿素氮清除率和肌酐清除率)两组差值的单侧97.5%CI下限均大于方案中设定的非劣效界值(取负值)。

(七)临床试验入组患者例,试验组与对照组各72例。全分析集(FAS)例患者,符合方案分析集(PPS)例患者,安全性分析集(SS),例患者。

(八)主要有效性指标:β2-MG下降率(%):试验组(70.93±10.80)、对照组(70.28±11.54);肌酐清除率(ml/min):试验组(.85±34.06)、对照组(.36±33.52);尿素氮清除率(ml/min):试验组(.16±43.33)、对照组(.67±45.32)。试验结果表明,按单侧0.水准可以认为试验器械非劣效于对照器械。PPS结论与FAS相同。

(九)次要有效性指标整体尿素氮清除率、整体肌酐清除率、尿素下降率、血磷下降率、超滤率、超敏C反应蛋白、血气(透析开始和15min)和产品的顺应性,两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PPS结果和FAS相同。

(十)其他观察指标:生命体征、血常规、生化指标和血气无有临床意义的统计学差异。试验组透析完成后的残血量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十一)SS集发生的不良事件包括凝血、低血压、双下肢肌肉痉挛、胸闷、高血压。

(十二)不良事件:试验组72例发生6例次,对照组72例发生18例次,所有不良事件均为轻度。不良事件总体发生率试验组(8.33%)低于对照组(25.00%),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经临床研究者分析本次临床试验发生的不良事件均是临床上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在透析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及反应,临床医生判断均与使用的器械无关。

试验器械和对照器械研究结果显示,试验器械非劣效于对照器械。综合两组安全性评价指标和其他观察指标比较的结果,尚不能认为试验器械与对照器械安全性有差异。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资料,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品为患者带来的受益大于风险。

四、风险分析及说明书提示

参照《YY/T-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对该产品进行风险分析。对目前已知及可预测风险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经综合评价,在目前认知水平上,认为该产品上市带来的获益/受益大于风险,此外还需在说明书中提示以下信息:

(一)明确的产品适用范围

(二)警示及注意事项

1.产品的使用对象为患有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产品使用必须符合医疗部门相关操作规范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仅限于经培训的医生或护理人员使用;

2.产品无菌、无热原,在使用前应先行检查包装袋有否破损,如有破损则禁止使用;

3.连接血液管道后要尽快使用,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4.冲洗及预冲过程中必须注意严禁空气进入透析器及血液管道,在冲洗过程中可能有液体从透析液口排出;

5.该产品一次性使用,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销毁;

6.跨膜压应在最大跨膜压66.5kPa(mmHg)以下,不可对血液管道及透析器内施加不必要的压力,以防泄漏和连接部位的脱落;

7.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使用;

8.建议仅用于成年人;

9.产品在低于推荐血液和透析液流率下,及未按照说明书方向使用时,性能会降低;

10.无除气的透析液供应系统不得使用;

11.产品使用中可能出现不良事件见《血液净化操作规范(版)》,过程中若出现并发症或不良反应需按规范进行处理;

12.建议对患者每月一次检测血常规、肾功能、电解质等指标;

13.产品在使用过程,与透析机、管路及透析液一起使用,以上设备及耗材必须符合国家及国际标准,如出现影响患者病情稳定的并发症,应停止治疗。

(三)常见并发症

1.低血压;

2.心律失常;

3.恶心、呕吐;

4.反超滤;

5.蛋白丢失;

6.缺失综合症。

(四)禁忌症

无绝对禁忌证,但下列情况应慎用:

1.颅内出血或颅内压增高;

2.药物难以纠正的严重休克;

3.严重心肌病变并有难治性心力衰竭;

4.活动性出血;

5.精神障碍不能配合血液透析滤过治疗。

综合评价意见

该申报产品为按照《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审批的项目,编号02。申请人的注册申报资料符合现行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年第4号)等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与配套规章,经系统评价后,建议准予注册。

来源:CMDE

整理:致众TA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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